中移動千萬別欠費 欠費停機后、移動將收回收回 上海移動會讓你預存萬元才能開通 據經濟之聲《天下公司》報道,上海電視臺的主持人常琳現在很不高興,原因是上海移動公司把她丈夫使用了12年的一個注銷了。為此,常琳發(fā)表了一個長微博,以公開信的形式,向上海移動公司董事長兼總徐達投訴。目前,這條微博已經被轉發(fā)了4千多次,評論也有將近一千條,甚至還被轉發(fā)到天涯社區(qū)等論壇上。 在這封公開信中,常琳說,她丈夫這個的尾數是"888",僅僅因為欠費7塊錢,就被移動公司強行收回。經濟之聲記者丁華艷采訪到了常琳本人。 常琳:我有兩個,另外一個是給工作用的,這個尾數是"888"的是給家庭用的。我出國后這個就關機了,上個月末他回來的時候想重新用這個結果發(fā)現停機了,但是我們去到營業(yè)廳交話費的時候,他們跟我說這個號已經沒有戶主了,已經消號了,讓我們給10086打。10086給我們的答復是說我們欠費欠了7塊錢,讓我們盡快把錢交了。 據常琳的敘述,第二天他們就去交了欠費。但是交完錢之后,他們再次致電中移動客服時,對方又要求他們向手機里預充1萬4千元的話費,并承諾每個月消費400元以上,才能把號碼還給他們。這個收費我們要賣鼓風干燥箱、真空干燥箱才能夠繳費?。?/p> 常琳:我在11月26日的時候就把欠費交了,還收了2塊多的滯納金,一共是9.6元,是在上海圓明園路的營業(yè)廳交的,客服給我的答復說先交錢恢復號碼,但是我交完錢之后再給客服致電,他說你這是號碼,這是國家資源,已經被回收了。我說那我們這個號想要回來怎么辦,他就說你要預存一萬四的話費,然后每個月承諾消費400塊。我們沒同意,他們就沒給我們這個號了,我們說反正這個號現在也是空著,那我們重新申請可以嗎?他說不行,這個號不放了,你也不能申請,這是國家資源,要回收了。 記者了常琳提供的那個,里的語音提示說,這個號是空號。隨后,記者又以普通客戶的身 份 打通了中移動客服的,而客服所說的話,與常琳反映的情況基本一致。 客服:我這里幫你看了一下,這個號碼已經消掉了,沒有了。 記者:能要回來嗎? 客服:這個沒有辦法,很抱歉,如果你對這個處理結果不滿意,我可以幫你轉投訴部門。 記者:你轉一下吧。 客服:稍等一下。 客服:您好,我是投訴專線代表,很高興為您服務,您是說要求要回這個號碼是嗎? 記者:要回號碼的話是什么規(guī)定呢? 客服:這要看您這個號碼之前有沒有欠費,如果有欠的話必須將這個號碼欠的費付清。第二要看你這個號碼有沒有發(fā)放出去,如果已經出去的話就在幫您要回了。第三個看你這個號碼是不是優(yōu)選號碼,優(yōu)選號碼一定是相應的預存一定的話費,每個月要消費多少,是這樣。 記者:您能幫我核實下這個139XXX00888的號我要把它要回來需要花多少錢? 客服:我這里幫您看過了,您這個號碼是屬于C字段的號碼,要預存14000元,每個月zui低消費400塊錢。 常琳表示,這個他們使用多年,已經有了感情,自己的手機里存著一千多條短信,都是丈夫用這個號碼發(fā)給她的。自己又不是惡意欠費,一個靚號就這樣被移動公司收回了,她感到很不公平。 常琳:這個號碼如果說我不要了,或者說我欠費欠了七千七萬,惡意欠費幫我收回了也就算了,但是我只欠了7塊錢。這個號用了12年了,我家里人都知道這個號,這么多年的號你說消戶就消戶了,也沒有任何的通知或者怎么樣,我就覺得這很不公平。 那么,移動公司究竟是根據什么規(guī)定,收回了這個的呢?我們再來聽聽記者與移動客服的對話: 客服:如果您是2012年6月1日以前入網的,你的號碼保留期是90天,如果您是2012年6月以后入網的那就是保留60天。從您欠費那一天開始算60天,您在欠費之前我們就會短信通知,因為你欠費停機是沒有辦法收到短信,我們也沒有辦法短信通知您了。 記者:60天當中都會有短信通知還是怎么樣? 客服:因為您60天內都是欠費停機的,是收不到短信的。 記者:那中間總有一個緩沖期。 客服:這個沒有緩沖期,不足15元的時候會有短信告知你,這里面余額不足15元,這就是緩沖期啊。 看起來,移動公司確實有相應的規(guī)定。按照規(guī)定,常琳家的那個號碼在欠費停機90天以后,就會被注銷。那么,他們的欠費是否超過90天了呢?常琳對我們的記者說,具體的情況,她需要再查一下丈夫當初的行程,才能zui后確定。但是她強調,如果按照規(guī)定應該這么處理,那么這個規(guī)定本身就應該受到質疑。 常琳:有人說你就別欠費,我說我不是惡意欠費,誰家水電煤還沒有忘交的時候啊,我忘交了你可以提醒我。人家說你號停機了怎么提醒你?我想我要欠了7萬塊錢你能找不著我嗎?我實名制登記的時候身fen 證 號 碼、家 庭 住 址你都有,家里的固定全登記了,你能找不著嗎?你只是不想找。我覺得很不公平,我現在要爭取這個權益,我覺得大家的思維也應該改一改,不能說這個規(guī)定是怎么樣就怎么樣的。 財經評論員袁元就此事發(fā)表他的看法,他認為這件事情的背后反映出來我們國家經濟的發(fā)展,但是服務的水平或者說服務業(yè)的規(guī)范還有些滯后。 袁元:我們國家服務業(yè)的發(fā)展仍然缺乏一種契約的精神,經濟發(fā)展到一定程度大家一定要遵守所謂的契約精神,就是說我這個號用了12年,我按期交錢,不能說因為這個號碼屬于優(yōu)先號碼還是其他號碼,就以我欠費90天的理由收回。一般出國大家經常都把手機關了,所以導致產生了欠費,不是惡意的。同時,欠費也只有7塊錢,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就把這個號碼收回。作為移動公司來講,你是一個服務業(yè)的公司不是*的壟斷性公司,如果這種服務性質不能及時改革,所有公司的內部規(guī)章制度不能作為你對消費者濫用權利的手段。 消費者想要要回這個除了微博的方式之外,也可以通過去法院起訴的措施,因為你剝奪了我的號碼使用權,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,對正常生活已經形成了干擾。而且這個號碼已經用了12年,等于是侵犯了一個所有權,這應該是不合情理的。 |